教育部函送「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」114年度第5次公告適用賽事名單及公告文件1份。
主旨:教育部函送「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」114年度第5次公告適用賽事名單及公告文件1份,請依公告事項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8日臺教授體字第1140018943B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提供各學校更優質與方便的申請管道,於動滋網設置「學生觀賞運動補助線上申請專區」(下稱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),全面改採線上申請。
(一)申請方式:
1、學生參與或觀賞教育部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,由學校統籌於活動 1 個月前,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費用補助申請,每校每年之補助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0萬元。
2、如該賽事補助範圍含觀賞及參與,且欲申請兩項補助時,請分別填列(即一案一表);但若為同一賽事同一補助範圍,每校僅能申請一案,不得重複申請補助。
3、核定補助金額則依「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各項經費核定基準一覽表」及本辦法第 7 條規定辦理。
(二)核結方式:經線上核定之申請案件,應於活動執行終了1個月內,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補助經費核結作業。
三、第4次公告適用賽事名單增加序號第568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