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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職稱:救生員
二、名額:正取 3 名,備取 3 名
三、資格:證照日期需至 110 年 02 月 01 日仍為體育署認證之有效合格游泳池救生員證。
四、學歷:高中(職)以上
五、經歷:具兩年以上水上救生經驗
六、工作期間:自 109 年 4 月 7 日至 109 年 10 月 31 日
七、上班時間地點:自 109 年 4 月 7 日起
游泳池開放時間:
(一)學期期間(四~六月、九~十月):星期二至星期日(星期一公休日)
13:00~16:30 17:00~21:30(8H)
(二)暑期(七~八月):星期二至星期日(星期一公休日),輪班時段
日班:08:30~12:30,13:00~17:00(8H)
晚班:13:00~16:30,17:00~21:30(8H)
(三)遇國定假日則需配合體育室公告游泳池是否開放為主。
(四)運健休大樓游泳池
八、休假日:學期期間月休八天含(星期一公休日)另排休假一天(星期二至星期
六擇一日休假)。
九、薪資(月):新台幣 26,000~30,000 元,勞、健保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十、工作項目:
(一)游泳池救生。
(二)游泳池水質管理、清潔、維護。
(三)臨時交辦事項。
十一、請於 109 年 3 月 20 日前(郵戳為憑)備妥下列文件影印本寄: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 700 號體育室鄭先生收(信封註明應徵救生員、錄取與否文件概不退還)
十二、應備妥文件:
(一) 履歷表(二)學歷證明文件(三)經歷證明文件(四)相關證照
(五)公立醫院體檢表正本(六)其他有利徵選文件
十三、徵選程序:
(一)書面審查(合格者,電話通知面試)
(二)面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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