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教育部體育署來函公告修正「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培育運動傳播人才作業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大專校院培育運動傳播人才作業要點」,業經體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1120045661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規定)1份,請鑒核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11月10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1120045661B號函辦理。